安徽拟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 月 5 日消息 据安徽日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出台《关于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该方案再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即在冬季日最低气温≤-5℃、夏季日最高气温≥36℃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对全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试行尖峰电价政策用电价格在当日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 0.072 元

试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也是《征求意见稿》中的一项重要的价格改革措施。它是指在电力供应不足或可再生能源消纳困难的情况下,为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自愿参与需求响应主动减少(增加)用电负荷的电力用户,按规定执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

也就是说,在电力紧缺时,一些电力用户可以减少用电,而另一些用户可以增加用电按照相关补偿价格执行用电收费,从而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了解到,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华东、华中、西南、南方 4 个区域电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 17 个省级电网负荷均创出了历史新高。其中,广东省用电总量位居全国第一,创造了近十年最高增速。

此外,为保障高峰时期用电,国家电网加大跨区送电力度,最高峰时段跨区送电容量首次超过 1 亿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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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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