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由于金融诈骗罪类型繁多,以下以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例。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反诈提示】

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原百度金融)旗下的正规靠谱的信贷平台,息费透明借多少到账就多少,不会收取任何贷前费用!比如说保证金,验证金,保险金、解冻金等,也不会通过QQ、微信等私人社交账户同您进行贷款沟通,任何以私人电话、QQ、微信联系您,收取费用承诺放款的都是骗子,请不要相信,请您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受骗。

Published by

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