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拘:70元买后清蒸

在各大视频网站,美食博主都很受欢迎,但不少博主为了流量,吃的东西越来越猎奇,甚至吃起了保护动物。昨天海南警方通报,美食博主“阿壮锅本人”等人因为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而被刑拘。

据通报,5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潭门海岸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查明该微博博主(邹某壮,男,35岁,海南省昌江人,系厨师兼美食博主)身份,并迅速传唤其和购买法螺的吴某清(男,福建人,46)到所配合调查。

经查,吴某清于202142612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富港街港达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男,34岁,海南琼海人)处购买了一只法螺(15厘米长,螺壳大部分为橘红色),然后在海鲜市场购买其他海鲜后,驾车返回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将其购买的法螺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

随后邹某壮于427日将该法螺放入盘中清蒸。烹饪好后,在其朋友协助下录制食用法螺视频。56日,邹某壮将所录制视频发布在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58日,琼海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拘:70元买后清蒸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拘:70元买后清蒸

Published by

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