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桩历时三年、跨越2000公里的组织考试作弊案终于落幕。据《检察日报》报道,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日前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毕勤天、宋天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
据报道,2013年,毕勤天、宋天雷的“合伙人”黄黎明已经在思考如何提高考试通过率的问题,在机缘巧合下又得到了毕勤天的“点拨”。
随后二人组织10余人参加了一次考试,居然没被发现作弊。再之后,黄黎明在网上广招“豪杰”,还立起了一个西北某著名师范大学授权单位的名头,专门负责在职研究生等项目的培训:每人收费2.8万元,包过,通不过全额退费。
此后,黄黎明的作弊培训班开始在全国“招生”,居然效果良好,期间不仅招到了数量可观的“学员”,还吸引了一些“同行”加入进来。“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提高通过率,我们不可能培训考试内容,我们培训的是作弊设备的使用方法。”黄黎明对学员如此说道。
但在2017年12月23日举行的全国在职硕士研究生考试中,黄黎明遭遇“滑铁卢”。
考试当天,部分使用作弊设备的考生在考场被抓现行。
这是因为,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早就提前掌握了他们的情况。
黄黎明落网后,毕勤天等人还在逃。而在2019年,毕勤天和宋天雷此二人也归案了。
今年2月,黄岛区检察院依法对毕勤天、宋天雷提起公诉,法院于近日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