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在交易过程中,对于交强险,相关法律规定得很明确:交强险有“随车”原则,除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二手车在买卖后,交强险自动转到新车主名下。
二手车买卖时,对于商业车险的去从却相对较为复杂。按规定,商业车险除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外,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申请和保险单正本后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从法律规定来说,商业车险确实可退,车主有权去退,而当车过户给二手车行的时候,任何一个二手车行也可以去退险。
因此车辆转卖后商业险如果没有转给新的车主,被保险人带齐保险单及证件是可以退保的,也可以转卖给新车主后进行保险过户。但是交强险一般是不允许退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