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致朋友死亡同桌7人被判:2人未喝酒不承担责任

临近年关,酒桌聚会又多了起来,尽管喝酒开车已经成为绝大多数人潜意识里的高压线不可触碰,但依然有人抱有侥幸心理,结果酿成惨剧。

, 2月4日,湖北武汉。江夏区法院审理一起酒驾致死案件。

事发后,陈某亲属将同行的李某、王某诉至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又将当晚与陈某同桌吃饭的11人诉至法庭, 要求他们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法官认为,李某、陈某明知王某醉酒驾驶却不劝阻,在70%的赔偿责任中,王某、李某共同承担60%的责任,陈某自行承担10%。

目前,王某、陈某的赔偿金额还在协商。

1、强制性劝酒,故意灌酒,用语言刺激对方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然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及时送往安全场所;

4、酒后驾车没有及时劝阻,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男子酒驾致朋友死亡同桌7人被判:2人未喝酒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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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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