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是由广州地区首先推出的一种保险项目,这个计划可以保障每一位独生子女家庭身故或残疾、意外或疾病住院、意外门诊。
参保条件:家庭成员年龄在1周岁-65周岁。
十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尿毒症)、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瘫痪、严重Ⅲ度烧伤和主动脉手术。家庭总保额9万元。
身故或残疾: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人民币50000元/人。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根据残疾程度给付保险金,最高人民币50000元/人。
意外或疾病住院: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住院诊疗,所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90%给付医疗保险金,全年理赔限额人民币5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