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所以各地缴费标准不一样)。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根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