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只能用现金,不能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支付、支付宝,面对这样的惩戒,你还会出租、出借银行卡吗?
据国内媒体报道,广东开展打击“两卡”专项行动以来,有2421人因出售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个人银行卡等失信行为被惩戒,他们将受到5年内只能使用现金消费,不能使用移动支付功能、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和开通微信支付等惩戒。
10月10日起,全国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
行动以来,广东省公安部门共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4200余名,打掉涉“两卡”黑灰产团伙317个,捣毁犯罪窝点617个,现场查获银行卡6850余张、手机卡48880余张、公民个人信息109万余条。
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同时,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征信系统。
这项惩戒措施意味着,违规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POS刷卡等银行非柜面业务,不能使用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扫码、转账和发红包,也不能新开立银行卡、对公账户、支付宝或微信的支付账户,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便利性受到限制,征信记录也被影响,进而影响了个人招聘求职、贷款买房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