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0月25日消息 财联社报道,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联合各组委会成员机构举办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是一个公共产品,坚持M0和公共产品的定位。一方面是数字人民币不计付利息,另一方面,数字人民币具有非盈利性,追求的是社会效率和福利的最大化,所以人民银行建立免费的数字人民币价值转移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不向发行层收取流通费用,商业银行也不向客户收取数字人民币的兑出和兑回的服务费。
IT之家此前报道,穆长春表示,纸钞能买的东西数字人民币也能购买。微信和支付宝是金融基础设施,是钱包,而数字人民币是支付工具,是钱包的内容。微信、支付宝和央行数字人民币不存在竞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