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1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014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21913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9101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21232亿元,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1978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6.1年,其中一般债券6.1年、专项债券6年;平均发行利率3.9%,其中一般债券3.89%、专项债券3.9%。
地方政府债券指某一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地方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第二种是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也就是中央发国债之后给地方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券又被称为“市政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