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鑫祥2017产品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55周岁;
保险期间:20年、30年、至55周岁、至60周岁、至65周岁;
交费期间:5年交、10年交、20年交;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最低保额要求:1万;
【保险责任】
1、满期金:满期生存,给付2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2、身故金:未满18周岁身故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已满18周岁身故,给付3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3、45种重疾:等待期(90天)内确诊,不承担责任,退还附加合同现金价值,附加合同终止(因意外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限制)。等待期后确诊,按3倍附加合同基本保额给付。
4、保单红利:可参与分配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分红是不确定的。
5、转换年金:受益人在领取保险金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或者选择转换年金,将领取的保险金作为一次交清的保费购买转换年金保险。转换年金领取方式有月领、保证领取10年、保证领取20年等五种方式。
6、保单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为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