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卖出后资金到账,当天就可以通过券商公司转出到银行使用,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当日买入股票,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可以卖出。在4月10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下称“联合公告”)中,曾对交易结算方式做了规定。双方约定,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上市公司受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的监管。
上证所发布的“细则”中对交易方式进行了细化,其中,规定回转交易以本地规则为准,即“香港市场投资者买入沪股通股票当日不得卖出,内地投资者买入港股通股票当日可以卖出”。“需注意,香港市场实施‘T+2’交收制度,即T日买入,T+2日股票到账。但允许投资者在股票尚未到账的T日和T+1日卖出股票。”上证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所以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港股通股票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当日买入的股票,经确认在成交后,在交收前可以卖出。港股交易制度是T+0交易,T+2交收,所以如果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资金会在T+2日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