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 日消息,暴风集团日前对外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 2020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一天,并将于 2020 年 5 月 7 日起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完成聘任首席财务官的工作,公司暂无合作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也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 2020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停牌一 天后复牌。
公告称,若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暂停公司股票上市;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一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将不能在创业板重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