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新规

1、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5万降至1万。

10年前,银监会明确了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为5万元人民币。

如今,理财产品投资的门槛被分成两类,公募理财产品门槛下调到1万,私募理财产品的门槛30万到100万,其中公募理财产品1万的门槛,较之以前的5万门槛,有了实质性的降低。

也就是说,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不再高高在上。1万块的起投金额,让更多人可以不必把钱放在银行存定期,而可以选择灵活度更高、收益率更高的理财产品了。

降低银行理财产品门槛有助于银行理财产品更加普惠化,覆盖更多的普通投资者,使更多的普通民众更方便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规范产品运作,实行净值化管理。

与“资管新规”一致,监管要求理财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通过净值波动及时反映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在清楚知晓风险的基础上自担风险。

所谓净值化管理,也就是:不能给理财产品定预期收益率,而是像基金那样按净值申购、赎回,也不再保证客户的收益。

这个,其实也是打破刚兑的一部分。中国普通投资者无风险获利的阶段,最终还是结束了。

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以前只是一句口号,现在被落为现实。

3、银行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

以前,银行理财经理为了推销理财产品,往往会直接告诉投资者,这款产品的收益率是多少,并承诺保本保息。

如今,在买理财产品前,银行必须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不仅如此,理财产品的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如实、客观地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类型、投资组合、估值方法、托管安排、风险和收费等重要信息,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必须真实、准确和清晰。

以后,投资者所能看到的理财产品宣传资料,里面只能有该理财产品或者本行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至于最终能拿到多少收益,也不能指望理财经理嘴巴里的那句承诺了。

4、去除通道,强化穿透管理。

为防止资金空转,延续理财产品不得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规定;根据“资管新规”,要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在“嵌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

什么叫嵌套?举例来说,你买了某家银行的理财产品,但实际这个理财产品的投向是某一个信托计划,相当于理财产品这个大娃娃里面装了一个信托小娃娃。这就是所谓的“嵌套”。此前,通过进一步的设计,理财产品还可以“多层嵌套”。

实际上,每嵌套多一层,风险就放大了一次。只不过以前有刚兑的存在,投资人根本不关心金融机构拿自己的钱去套了几层。但现在来看,在去刚兑的背景下,其操作风险很大。

5、设定限额,控制集中度风险。

对理财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提出集中度限制。

6、控制杠杆,有效管控风险。

在分级杠杆方面,延续现有不允许银行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的规定;在负债杠杆方面,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上限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

7、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

要求银行加强理财产品的流动性管理和交易管理、强化压力测试、规范开放式理财产品认购和赎回管理。

8、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管理。

延续现行监管规定,要求理财产品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发行机构、受托投资机构和投资顾问为持牌金融机构。同时,考虑当前和未来市场发展需要,规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附属机构依法依规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外,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也可担任理财投资合作机构,为未来市场发展预留空间。9、加强信息披露,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

分别对公募理财产品、私募理财产品和银行理财业务总体情况提出具体的信息披露要求。

公募开放式理财产品应披露每个开放日的净值,公募封闭式理财产品每周披露一次净值,公募理财产品应按月向投资者提供账单;

私募理财产品每季度披露一次净值和其他重要信息;

银行每半年向社会公众披露本行理财业务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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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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