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揭书宜
暴风集团与风行网的合作终于被官宣。
2月11日晚间,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暴风集团,300431)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风行网运营主体——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风行在线)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将基于各自情况,在互联网视听服务领域开展合作。
公告显示,甲方暴风集团将合法拥有的暴风影音APP,暴风影音PC客户端,暴风影音广告系统运营权交由乙方风行在线排他代运营,代运营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月,从2020年2月10日起至2021年5月9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方决定继续以代运营方式运营产品,乙方享有独家续约权。
根据协议,代运营期间,乙方负责向代运营产品通过代为开发维护以及SDK或深度链接等技术方式提供拥有合法新媒体版权的互联网视听内容。此外,甲方保证在合作期间持续拥有包括但不限于www.baofeng.com的域名所有权、“ICP许可证”、“互联网视听服务许可证”、安卓苹果软件发布账号,数字签名证书等运营资质,并负责对接所有政府监管部门,但可委托并授权乙方进行日常对接。
代运营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维护代运营产品的底层技术咨询服务,不仅如此,甲方有义务在技术、信息、人员等方面全面配合乙方代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乙方代运营甲方PC客户端、APP所得收益,扣除乙方成本后,代运营的暴风影音客户端、APP产品收益按照甲乙双方3:7的比例进行分成。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付费会员收入、广告收入、内容运营收入等。
不仅如此,此项协议涉及了100万元的代理授权费和每个月20万元的收益保底。
此份协议签署后,风行网需一次性支付给暴风集团人民币100万元的代理授权费用,与后续收益分成费用无关。此外,乙方承诺协议签署后每月“分成”不少于20万元收益分成。若按照双方约定分成比例计算少于该数额的,乙方负责在支付分成费用时予以补足。分成费用高于此数额按照实际收益计算分成。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每月不少于20万元收益分成(20万元为保底数额),乙方还应当额外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滞纳金。
早在2019年12月,风行网曾否认了“收购暴风TV”的传言,称双方正在进行业务合作。
2019年12月20日,风行网相关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风行网并没有收购暴风TV,目前风行全量独家代运营暴风TV系统、内容服务、广告业务。我们双方纯属业务合作,没有任何股权关系。”
此外,该人士还说:“目前我们已经开始帮助暴风的用户进行系统升级了,推送了升级提示。未来,我们也希望带给暴风用户更好的使用体验。”
自2019年11月22日晚间,暴风影音官方网站移动端、PC端以及APP均无法正常打开,貌似“挂了”,官网出现乱码排版,App则显示网络异常。
直至2月7日,暴风集团还在公告中坦言:截至目前,公司现有员工无法承担2019年业绩预告的编制工作,公司无法按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2019年业绩预告。近期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状态,面临无业务收入来源的风险。
老牌公司风行网的驰援能否帮助业务处于停顿状态的暴风集团?
官网资料显示,风行网的运营主体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风行在线)于2005年9月成立。十四年来,风行经历从PC、移动到OTT,实现了互联网、文娱和实业的跨域融合。风行聚焦于文娱产业,以产品、内容运营和商业化为核心。
工商资料显示,风行在线的两大股东均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兆驰股份,002429),目前持股为59.5%。第二大股东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明珠,600637),持股比例为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