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白宫就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应用提出监管原则。虽称监管,目的却在于限制政府过度干预。
监管原则要求政府尽可能少地干预人工智能发展。白宫在一份事实清单中表示,联邦机构应“在开展AI的任何监管行动之前,进行风险评估和成本效益分析,重点是建立灵活的框架,而不是一刀切的监管。”
白宫称,“欧洲及我们的盟国应避免采取过度干预、扼杀创新的模式……最好方法是确保美国和国际伙伴保持全球创新中心地位。”
根据美国连线(WIRED)杂志网站的说法,上述原则将由美国首席技术官Michael Kratsios在本周举行的美国拉斯维加斯CES2020消费电子展上宣布。
Michael Kratsios透露,这些指导原则旨在确保人工智能以安全、透明、反映美国原则的方式发展。
上述原则规定,在制定法规时,“联邦机构必须考虑公平、无歧视、公开、透明、安全和保护”。原则还规定,任何法规都必须反映“科学证据和美国公众的反馈”。
白宫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正在考虑如何规范医疗器械制造商使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
有分析人士质疑上述原则的有效性,认为它过于模糊,实际作用不大。此外,新美国安全中心高级研究员马蒂金·拉瑟认为,如果美国坚持单独行动,其影响力可能会减弱。
就在当地时间1月6日,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工业和安全局(BIS)发布新的出口管制措施,宣布限制AI软件出口。BIS称,自2020年1月6日起,美国企业出口某些地理空间图像软件时必须得到许可,才能将软件发送到海外(加拿大除外)。应用于智能化传感器、无人机、卫星和其他自动化设备的目标识别软件(无论民用或军用)都在限制范围之内。
不同于白宫的“避免过度干预”原则,美国地方政府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展现出担忧和谨慎态度。
2019年5月,旧金山通过人脸识别禁用法令,禁止城市工作人员购买和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成为全球首个禁止人脸识别的城市。随后,奥克兰和萨默维尔市也通过人脸识别禁令。2019年12月,旧金山又通过另一项法规,要求企业在公共场所测试新技术产品前必须获得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