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集团高管超高薪事件”,已经引发了国民级的大讨论,各种声音都有。目前来看,严查、严办、严惩的声音,暂时占据了上风。
实际上,对于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严查是必要的,但是严办、严惩并不是最优选。
<一>
据联想集团发布的数据:2020年,已经退休的柳传志从联想集团领取了9790万元的退休金;现任掌门人杨元庆的2020年的薪酬为1.7亿元。联想28位高管薪酬合计高达11.8亿元。而2020年联想公司总利润为38.68亿元,高管们拿走了将近企业总利润的1/3。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数据是联想集团公开发布的。见诸于其准备在科创板上市公开的招股书及集团财报。
这份数据由来已久,只是随着大V司马南的手撕行动走火,才令大家印象深刻。因此,说是司马南披露这组数据,令更多人关注、知晓内情,并不为过。
司马南的六期手撕联想集团节目视频,直指联想“六宗罪”:
1. 涉及国有资产流失
2. 27位高管其中14个外籍人员,涉及信息安全
3. 高管分红占了公司30%多的利润
4. 资不抵债,欠了经销商1000多个亿
5. 研发占比不到3%,却妄想科创板上市
6. 联想国内产品卖的比国外贵,就是组装厂
这六个问题,说到了很多网友的心坎上,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这当中最关键,最能让联想获罪的,其实是第一条。只要第一条,能够解释清了,其余的问题,就可迎刃而解。
“国有资产流失”这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它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一旦坐实,国家不能答应,人民群众不能答应。
就上述六个问题,尤其是第一个问题,联想集团至今没有作出正面回应。柳传志最近一次公开的发声,是希望员工团结起来维护联想集团荣誉,为荣誉而战。
如此“低调”且不想“应战”的姿态,与人们印象中那个杀伐果决、独断乾纲、恩怨分明的柳传志,相去甚远。
因此,笔者之前发布的《柳传志9790万,杨元庆1.7亿,司马南披露的数据让多少人难眠》一文中,说的:“这些年联想集团内部国有资产的分量、运转状况、管理情况,在股份制改造、产权交易、红利分配时,国有资产是否转进个人腰包,这一笔笔账得要算清楚了。”大概率是空穴来风(意思是有孔洞便会进风,比喻自身存在弱点,流言蜚语等得以乘隙而入,传言有根据)。
<二>
抛开所有的“阴谋论”,事情到了今天这一步,已经解开了盖子,捅出了篓子,查是必然的,越是遮遮掩掩,支支吾吾,只会适得其反。社会公众无非是要一个真相,讨一个公道而已。
查出来的结果,如果是联想集团及其管理层自身清白,各项举措合规合法,那自然是皆大欢喜;可如果“国有资产”流失,罪名坐实,那该如何收场呢?
笔者在此试预言之:
抛开“联想事件”本身,其实股份制改造、产权交易、红利分配、破产重组等企业发展存活过程中,发生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联想集团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后一家。社会主义市场化经济发展至今,国企、民企,国有资本、民营资本,都经历过野蛮生长。
法律法规天然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这也为“钻空子”提供了可能性。
马克思《资本论》中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任何一家企业,发展壮大,它总要规避一些东西,否则便不能生存。就像人一样,放在显微镜下,一身都是病菌。
人性经不起考验,企业何尝不是如此。
联想一路成长为今天的民用电脑领域世界领军企业,柳传志更是荣获改革开放四十年“改革先锋”称号。如果随着其成长的轨迹,细细分析,当中存在的问题,远远不止上述六条。这一点,放在任何一家大型企业都适用。
因此,问题要查,但是问题一旦核实,处理需要“软着陆”,惩罚、整治更要拿捏好尺度。
假如“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成立,稳妥的办法是,当事人上交违法所得并作公开批评、警示、教育,辅以配套的惩罚(如罚款、降职、调岗等),联想集团内部进行整改,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监督、审核机制。
假如“涉外”的问题查实,有关罪名成立,那就另当别论,需要从严从重处理。这就牵涉到国家安全,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这里暂不作详论。当然,这仅仅是假设。
很多人可能会问,这样“软着陆”处理,会不会太便宜他们了。其实不然,这样的处理是有依据的。
其实就是“三个区分开来”: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喊打喊杀,粗暴式执法,搞一刀切,早已经成为过去式。
也许有人还会怀疑,这太过牵强,侵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的可能性会大一些。这就回到了我们开始说的那两个问题——法不责众和法律制度滞后。
进一步健全企业股份制改造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管理监督审查体制机制,是解决“联想事件”的根本所在。在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正式出台之前,法难以溯及既往。
而一旦法律制度健全,漏洞堵住了,还有人胆敢枉法谋私,那就是法理难容了。
也许还有人会追问,如果联想集团存在的问题,触及到现有的法律,又当如何?
目前,作为联想第一大股东的中科院,持股比例为29.05%。中科院是国家直属事业单位。现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于2020年12月30日通过,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应当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出台实施,卡在了时间点上,显然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早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事实上,联想集团内部的这些情况、问题,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了解的要比大V、网友、社会公众多得多。
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掌握了更多的实情,比大V们爆料出来的内容要更加全面,因此才会有相关的政策法律出台。
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于“联想事件”的处理,社会公众应该更加坚信我们的党委、政府。尽管有些人不愿意听,但这是事实。
<三>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定不移,是国策。
从联想集团公布的财报及招股书来看,我们不难发现,这其实是一家混合制企业,当中有国有资产,有民营资本。经营管理这家企业的柳传志、杨元庆,是民营企业家身份。国家的一路扶持,保驾护航,是这家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
昔日的诸多“柳传志神话”的造神运动,其实都是在吹泡沫,给他本人上眼药水。哪有那么神,只是有国家的力量在为他背书而已。
当前,我们的国家走在了伟大复兴的大路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是参与共同富裕建设的重要力量,只有企业发展壮大了,才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才能早日实现共同富裕。
如果把联想集团这样一家掌握着众多核心科技,拥有多项发明专利的大型企业整垮了,于国于民,都是莫大的损失。
需要声明的是,上述这些并非是为“将国有资产转进个人腰包”的行为张目,而是严格查,“软”处理,是解决“联想事件”最佳方式,也能获得相对而言最好的结果。
联想集团内部高层,也深知这一点,因此柳传志才不会选择“硬刚”,而是“服软”地呼吁员工维护集团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