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斤芦笋卖35元被罚百万,大润发超市喊冤称未抬价,将申请听证

文|AI财经社 实习生 汪弘量

编|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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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内青茄子价格翻一番,一颗白菜要卖60元……疫情之下,除了已经脱销的口罩以外,民生商品也成了哄抬价格的“重灾区”。

据媒体报道,2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陈志江表示,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比如有的地方查到个别商家蔬菜价格坐地起价,涨3倍、4倍,最高有涨7倍的。截至2月7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涉及民生商品价格的案件360多件,已经处罚100多件。同时,总局官网已经曝光了7起重要的民生商品价格违法案件。

在“从重、从快、从严”的要求下,不少在疫情时期哄抬民生商品价格的商家纷纷显形,受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罚。

绍兴大润发或被罚100万元

2月6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日下对绍兴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拟对该超市在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万元。

据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在官方公众号发布的消息,据查,在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所售卖的芦笋的进货成本稳中有降的情况下,仍然以98元/KG的销售价格销售至1月28日;2月2日,在进货成本从36元/KG大幅下调到18元/KG的前提下,仍然以71.6元/KG的销售价格销售至2月3日,大幅推动芦笋等蔬菜的销售价格上涨,并维持在高位。

图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2月4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对绍兴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经过调查当事人电脑内的NetTerm系统,调取芦笋等蔬菜的相关《商品变价查询》、《商品订购单》、《进货单》等证据材料,调查询问超市内工作人员,发现当事人存在哄抬芦笋等蔬菜价格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该超市处以100万元重罚。

此前曾有报道称,该超市已经提起行政复议。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其应急管理与宣传处处长告诉AI财经社,目前该案件仍在办理当中,只是下达了《告知书》,尚未作出处罚决定,因此“不存在行政复议,只有作出处罚决定了才能进行行政复议”。

超市:系工作失误未哄抬物价

AI财经社于2月7日下午致电绍兴大润发超市方面,该超市客服经理表示,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超市下发了《告知书》,目前该超市已将《告知书》发往公司总部,仍在搜集证据,申请行政听证的流程,并没有到行政复议的阶段。

该客服经理表示不认同“哄抬物价”的说法:“工作失误是有的,但是怎么可能哄抬物价。”同时她认为,超市并没有在蔬菜方面牟取暴利。根据其提到的数据,该超市在1月28日销售蔬菜类商品时,共计亏损两千元左右,29日则亏损一千元左右,从2月1日开始,也常有1天亏损1万多元的情况。

她解释称,在市场监督局进行检查的当天(即2月4日)上午9点10分前,其芦笋的销售价格的确为71.6元/KG,此后就已更改为29.6元/KG,但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价签并未及时更换;另一方面,芦笋的毛菜在上架前需要切去三分之一,也会对实际价格造成影响。

但对于2月4日前芦笋价格的情况,该客服经理未作回应。

据大润发超市的官网介绍,“大润发”由台湾润泰集团于1996年创立,于1998年7月在中国大陆开设第一家大型超市,是会员制大型连锁综合超市。截至2020年1月,大润发已在中国大陆地区成功开设414家综合性大型超市。

据了解,绍兴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及其下属连锁门店均为越城区重点民生保供企业,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曾于2020年2月5日向其下发了《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书》。

部分蔬菜价格涨幅近7倍

2020年2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哄抬民生商品价格的典型案件,在公布的5起案件中,有4起是由超市的价格违法行为所引起。

在各地出现的哄抬价格案件中,有蔬菜涨幅近7倍的。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1月2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巡查中发现,联家超市徐汇店(家乐福徐汇店)在春节疫情期间销售的精选生菜、小白菜、鸡毛菜、油麦菜、菠菜等15个品种的蔬菜,在进货价格无明显浮动的情况下,多次调高销售价格,存在涨价幅度大、品种多以及价格临时调高变动的情况,其中生菜、小白菜、鸡毛菜的涨幅分别为692%、405%、330%。

1月2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抓紧对该案立案查处,并于1月30日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有3小时内售价翻1倍的。

1月26日,大商新玛特在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在青茄子进价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从10点营业开始至13点39分,青茄子的销售价格从15.96元/公斤增至32元/公斤,在短短3个多小时内,青茄子价格翻了一倍。1月31日,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其罚款50万元。

图源: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有一颗白菜卖到60元的。

1月27日,郑州市委宣传部公众号“郑州发布”消息称,26日,新浪微博网友发帖称,郑州市北二七路大商超市及世纪联华橄榄城店,白菜价格暴涨,并晒出两棵标价63.9元、41.9元的白菜照片。

消息显示,目前,二七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二七路大商超市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并作出5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世纪联华橄榄城店正在进行调查取证。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大商集团第二次因哄抬物价被处罚了。

据报道,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通过视频会的形式启动了“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系列行动,推动物美、阿里巴巴、武汉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等30多家企业主动向社会做出承诺,在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截止到目前,已有150多家企业主动参与,涉及门店1.6万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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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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