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尔电脑质保期内多次未修好戴尔电脑质保期内多次未修好会怎么样

实习生 王沫初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近日,上海的袁先生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2020年5月29日花费13999元购买了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使用了一年半后,电脑从2021年11月19日开始出现故障。袁先生表示,戴尔售后部门曾先后4次维修自己的电脑,不仅未排除故障,还“伪造”了自己认可电脑故障已解决的维修结果敷衍了事。多次维修未果后,他向戴尔提出换机被拒绝。

12月8日,澎湃新闻接到袁先生投诉介入此事,12月13日,戴尔公司对此回应称,当前已经同为袁先生更换一台全新电脑,双方达成一致。

消费者投诉:

袁先生介绍,2020年5月29日他花费13999元购买了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但在使用近一年半后,该电脑于2021年11月19日开始出现故障,显示器黑屏并无法进入系统。

袁先生说,由于电脑出故障时仍在质保期内,他便联系了戴尔官方售后反映此事。在维修人员查看机器后,他被告知电脑故障是由于系统问题,但该维修人员在尝试操作之后表示无法重装系统,随后为电脑安排了更换硬盘。

袁先生称,除第一次“重装系统”戴尔公司没有出具维修单,其他的维修都有记录为证。他提供的3个维修报告单显示,戴尔公司分别在11月22日、24日和30日提供了维修服务。

然而连续4次的维修都没有成功排除电脑故障,甚至还引发了新的问题。袁先生表示,维修人员为电脑更换硬盘后,还是无法进入电脑系统,便判断是主板出现故障;随后技术人员在第3次维修中对电脑进行了主板更换,可键盘灯和眼动仪又出现了故障;在第4次的维修中,袁先生电脑的键盘的主板再次被更换,但键盘灯无法使用,扬声器也出现异常。

袁先生称,这连续4次的维修耗尽了他的耐心,且始终没有解决问题,他希望戴尔公司能根据国家的“三包”规定为自己换机处理,但这个诉求被戴尔公司以“不符合公司的退换政策”为由予以拒绝。

更让袁先生气愤的是,他发现戴尔公司伪造了他认可电脑故障已解决的维修结果。袁先生称,由于第4次维修仍未成功排除电脑故障,他便没有在维修报告单上签字,但系统却显示“问题已解决”。对此,他曾发邮件提出质疑,但该邮件也未得到任何回复。

袁先生未签字确认但显示“问题已解决”

企业回应:

12月8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戴尔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将核实详情,并未透露袁先生电脑维修的详细进展及遇到的相关问题。

12月13日,戴尔回应称,经了解,袁先生不符合相应退换机政策的适用范围,但出于用户关怀,已为袁先生申请“特殊换机”,随后将邮寄一部全新的整机,但新机的保修时间仍延续旧机的剩余保修时长,双方对此处理方案达成一致。

律师说法: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娜认为,产品满足三包条件的,商家应承担三包责任。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即所谓“三包”。据最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付娜表示,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消费者购买的电脑主机、外设商品出现《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责任编辑:汤宇兵 图片编辑:金洁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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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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