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机关及事业单位: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2、南京市单位及个人: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20%之间,具体的比例可由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情况商定,每个单位只能选取一个比例,并且个人所缴存的比例要大于等于单位缴存比例;
3、在南京市开办公司的外商、港澳台企业:外商、港澳台企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10%和12%。
公司公积金的主要作用
1、弥补公司的亏损:当公司出现资金方面的问题时,可以利用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来弥补公司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可以利用公积金来作为扩大生产经营的资本;
3、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将公积金转为股本;
4、分配股利:若是公司出现了特殊情况,一年之中没有盈利之时,可以利用盈余公积金来分配股利,但是所用的盈余公积金不得超过公司股票面值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