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运营主体牵涉合同纠纷 但名下已无可执行财产

  你在小黄车 ofo 的押金能要回来吗,从目前的情况看,希望真的不算太大。

  据一份执行裁定书,ofo 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牵涉一起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被执行标的为人民币 249,821,023.90 元。

ofo 运营主体牵涉合同纠纷但名下已无可执行财产

  比较尴尬的是,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依法向法院报告,其名下无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无对外投资、无车辆,虽开设了银行账户,但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或账户无余额。执行裁定书显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在这之前,2018 年 8 月—11 月,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 运营主体)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的信息多达 20 条,立案时间范围从 2018 年 08 月 31 日至 11 月 12 日,涉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被执行标的也从数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累计执行标的合计超 5360 万元。

  目前,因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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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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