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的公告,创业板新规如下:
1、投资者门槛: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且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门槛。
2、上市规则:亏损企业也可上市。
3、交易规则:(1)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之后涨跌幅限制从10%调整为20%,存量公司日涨跌幅同步扩至20%。
(2) 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和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4、实施盘后定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
证监会出台的四部规章中,修改完善后的《创业板再融资办法》共七章、九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六大方面:
1、明确适用范围。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等证券品种的,适用《创业板再融资办法》。
2、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区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差异化设置各类证券品种的再融资条件。
3、明确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深交所审核期限为二个月,证监会注册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同时针对“小额快速”融资设置简易程序。
4、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有针对性地披露业务模式、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等信息,充分揭示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5、对发行承销作出特别规定。就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锁定期,以及可转债的转股期限、转股价格、交易方式等作出专门安排。
6、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加大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