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理学,是由程颢、程颐兄弟创建,在朱熹手中集大成的宋代重要理学派系。由于其后来成为官方尊奉的正统学术思想,因此又被称之为宋明理学。
程氏兄弟把“理”(有时亦称“天理”,两者内涵相同)视作哲学的最高范畴。认为“理”不仅是世界的本原,也是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
在穷“理”的方法上,程颢“主静”,强调“正心诚意”;程颐“主敬”,强调“格物致知”。在人性论上,程氏兄弟主张“去人欲,存天理”。
程氏兄弟思想的出现,标志着宋代理学思想体系的正式形成。经过杨时、罗从彦和李侗的几代传承,到南宋时被朱熹发扬光大。
在本体论上,朱熹认为,太极是宇宙的根本和本体,太极本身包含了“理”与“气”,而“理”又高于“气”,太极之“理”是一切“理”的综合,超越时空,至善至美,是“万善”的最高道德标准。
在人性论上,朱熹认为,人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前者源于太极之“理”,是绝对的“善”;后者则有清浊之分、善恶之别,人们应该通过“居敬”、“穷理”来变化气质的构成。
在认识论上,朱熹倡导“格物致知”,以此来提升修养的境界,以臻至善的人生。
由此可见,朱熹建立起了一个完整、精密而庞大的理学思想体系,标志着宋代理学已经发展成熟。
南宋之后,程朱理学既是官方的统治思想,也是人们日常言行的是非标准和学习实践的基本准则。其在促进学术、文化及教育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遗憾的是,在科举制度的格局之下,不少人把程朱理学视作猎取功名的敲门砖,死抱一字一义的说教,致使理学的发展越来越脱离实际,成为于世无益的空话和束缚实践的教条,甚至蜕变为“以理杀人”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