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为进一步维护地铁乘车只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进行修订,同时,制订《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于 5 月 14 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引人注目的是,《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了 5 类不文明乘车行为将会记录到个人信用不良信息中,分别包括:
1、采取违规进出闸机、伪造变造票卡等方式逃交票款;
2、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
3、除婴儿、病人外,在列车车厢内进食;
4、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
5、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 。
换言之,此前备受舆论谴责的地铁“鸡爪女”、“龙虾男”的不文明行为此后将会被明文禁止,如果再次出现类似行为,则会计入个人的信用不良信息中。
此消息一出,许多网友纷纷表示大快人心,有人建议“全国推广”,不过也有网友认为随便计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中有些小题大做,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