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

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为:

1、当天单笔/累计交易总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含)以上的境内转账交易;

2、当天单笔/累计交易总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含)以上的转账交易;

3、当天单笔/累计交易总额在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含)以上的现金收支;

4、当天单笔/累计交易总额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含)以上的跨境转账交易。

Published by

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