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 日消息,《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于昨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深圳已允许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合法上路。
据央视财经报道,其记者在 8 月 1 日预约了一辆 L4 级的自动驾驶出租车进行体验。可以看到,该车车身周围配备了摄像头和激光雷达,这些设备将让车辆可以在 360 度拥有超过 200 米的精准感知。
相比此前的自动辅助驾驶车辆,这辆完全自动驾驶的出租车最大的不同就是主驾上不用坐人了。当然,为了保证车辆运营和安全,在副驾上配有一名安全员。其次,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车辆配备的屏幕上会显示出周围的人、私家车、自行车等。相比之前用一个个小方块显示周围物体,升级后的车辆显示信息更加具象和清晰。记者表示,在长达 10 公里的公开道路中,虽然车况较为复杂,但车辆行驶比较平稳和舒适。对于突发状况,车辆也会及时反映,并且根据不同路段的限速和实时路况进行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该自动驾驶出租车在深圳市福田区已经有超过 200 个站点,每天在外运营和测试的车辆有 70 台左右。由于目前仍是试水阶段,所以乘客可以免费搭乘体验。
了解到,《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其明确规定列入产业目录的智能网联汽车,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对于交通事故划分问题,该条例明确规定,在有驾驶人的情况下,可参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来处理;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