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君子博客6月24日消息,华谊兄弟在深交所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60 号)(以下简称“《警 示函》”)。
《警示函》显示,华谊兄弟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2.09万元至3,371.39万元。2022年4月28日,华谊兄弟披露《2021 年年度业绩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5,000万元至24,600万元,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 第四条的规定。华谊兄弟董事长王忠军、总经理王忠磊、财务负责人王笑宇、董事会秘书高辉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