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1 日消息,据山东发布,近期,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
居民身份证做为全社会应用最广泛、使用最频繁的证件,在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权威性和基础性。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去年年底,山东省公安厅联合省大数据局建设了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并进行了推广应用。截止目前,已实现了 400 余项政务服务和社会服务场景应用,累计提供亮证服务 5800 余万人次,日均服务量 20 余万人次,切实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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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应用中,注重“管用”。为明确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效力,拓展应用领域和应用范围,省公安厅和省大数据局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广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和社会生活等领域广泛应用,全省互通互认、全社会共享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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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实用”。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公安部行业标准,依托山东人口数据库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对外服务,具有身份核验、文件调用和证照校验等功能。
其中:身份核验功能主要应用于群众出入公园、图书馆、购买车票、寄取物品等场景证明身份;文件调用功能主要应用于群众办理婚姻登记、营业执照、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政务服务场景,调用证照文件存档备查;证照校验功能主要应用于对电子证照在线进行核验,以防篡改、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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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好用”。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与相应的实体证件一一对应,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群众只需通过手机“亮证”,即可证明身份办理相关事务,无需再出示实体证,提交复印件。同时,为满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要,在推广电子证照应用的同时,也保留了必要的实体证件服务方式。
此外发布会上还提到,近期,山东省公安厅将在深入推进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广泛应用的基础上,陆续推出全省居住证和居民户口簿的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