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本月购买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补贴 8000 元

6 月 1 日消息,广东省政府网站 1 日发布《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了解到,《实施方案》提出,为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各领域消费,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 3000-10000 元 / 辆补贴。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对个人消费者今年 6 月 30 日前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 8000 元 / 辆补贴。进一步优化汽车使用管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广州、深圳购车指标,各地不得新出台限制汽车购买的措施。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

具体如下: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 3000-10000 元 / 辆补贴。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对个人消费者今年 6 月 30 日前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 8000 元 / 辆补贴。

进一步优化汽车使用管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广州、深圳购车指标,各地不得新出台限制汽车购买的措施。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政策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到期后继续执行,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支持广州、深圳增加二手车周转指标,简化二手车周转指标使用程序和要求。支持广州、深圳、东莞开展汽车整车平行进口业务,衔接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全面实施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全国“一证通办”措施,推行直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省购车上牌(实施小客车增量指标控制的地市除外),放宽流动人口在我省购车条件。

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今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 2 万个,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 100% 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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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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