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4 日消息,联想控股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已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将按要求尽快完成整改并向北京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稳定,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
了解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4 月 7 日发布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北京证监局于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9 月 18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等问题。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早于境内交易所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发布时间。公司拟收购卢森堡国际银行股权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时间晚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此外,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
同时,北京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公告,但是该信息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