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4 月 1 日起实施:驾车接打手持电话扣 3 分,App 内可“学法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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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7 日消息,公安部近日宣布,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 4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单独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办法将自 4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

一是优化调整记分分值。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 12 分、9 分、6 分、3 分、1 分等五档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从 2 分上调为 3 分

二是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 6 分

三是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 12 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 12 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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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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