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君子博客1月8日消息,近日长电科技发布了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在本次公告中涉及到了两个案件:
案件1、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电科技”)作为被告,涉案金额为25,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174,565,000元)及诉讼费用。
案件2、长电科技作为原告,涉案金额为13,254,429.65美元加工费和逾期付款利息及诉讼费用。
其中案件1:芯动技术公司(以下简称“芯动公司”)诉称:芯动公司与长电科技在2018年3月签订《委托芯片封装设计及加工合同》,长电科技向其提供芯片封装服务,由于封装质量不合格,造成芯片不能正常工作,给其造成来料成本损失达14,151,390美元,被长电科技暂扣的芯片及库存晶圆损失达12,864,130美元,损失共计25,000,000美元。芯动公司据此请求判决长电向其赔偿因封装芯片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25,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174,565,000元)及诉讼费用。
案件1经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做出判决,驳回芯动技术公司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984,993元,由芯动技术公司负担。
案件2:2017年开始,芯动公司方面(芯动公司、武汉芯动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芯动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长电科技作为承揽人提供芯片封装加工服务,长电科技按要求完成封装加工、发货以及将相应发票开具;截至起诉之日,尚有已开票未支付款项13,254,429.65美元。长电据此请求判决芯动公司方面和亨通电子有限公司向长电科技支付加工费13,254,429.65美元和逾期付款利息及诉讼费用。
案件2经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做出判决如下:
1、芯动技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加工费共计13,254,429.65美元和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
2、驳回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46,021元,由芯动技术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