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3 日消息,今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该条款显示,新能源汽车主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还明确,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过程,均在新能源汽车三个主险的保障范围内。
了解到,按照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费率切换时间,所有新保和续保的新能源汽车(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统一适用《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承保,不再适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 版)》。非新能源汽车不能适用《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