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财险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未能履行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且投保人拖欠任何一期贷款本金和相应利息的期限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以上的,保险人对投保人应偿还而未偿还的欠款,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亚太财险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不超过3年,保险费率为1年期2%、2年期3%、3年期4%,保险合同成立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于2005年01月10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臧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一般经营项目是: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