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30 日消息,工信部印发《“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突破 3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 25% 左右,创新力强、附加值高、自主可控的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标准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形成一批优质大数据开源项目,存储、计算、传输等基础设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了解到,规划提出,推动建立市场定价、政府监管的数据要素市场机制,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多种形式的数据交易模式。
规划提出,全面部署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加大 5G 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力度。结合行业数字化转型和城市智能化发展,加快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能管网、智能电网等布局,促进全域数据高效采集和传输。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进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强化算力统筹智能调度,建设若干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建设高性能计算集群,合理部署超级计算中心。
规划提出,加强对大数据基础软硬件、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补齐产业短板,提升基础能力。鼓励政府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及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大数据企业的投资。鼓励地方加强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支持,针对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DCMM 贯标等进行资金奖补。鼓励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上市融资。
规划提出,在数据生成采集环节,着重提升产品的异构数据源兼容性、大规模数据集采集与加工效率。在数据存储加工环节,着重推动高性能存算系统和边缘计算系统研发,打造专用超融合硬件解决方案。在数据分析服务环节,着重推动多模数据管理、大数据分析与治理等系统的研发和应用。
规划提出,构建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丰富平台数据库、算法库和知识库,培育发展一批面向细分场景的工业 App。推动工业大数据深度应用,培育数据驱动的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规范发展零工经济、共享制造、工业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等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