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将房屋过户给亲属是,都会遇到一个令人左右为难的选择,那就是选择哪种过户方式会比较划算,近期,网上一则“4月起房产过户给近亲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消息引发了不少朋友的关注,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网上所说的4月起房产过户给近亲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实并不完全准确,该消息的来源是一则《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网上有消息称将房产过户给亲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正是因为在公告中明确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将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有有三种情况可以享受免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是直接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赠与过户免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房产过户除了赠与方式外,还有买卖过户和继承过户两种方式,不同过户方式需要交纳的税费不同,所以大家在办理过户时最好比较一下,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另外提醒大家一点,如果你的房产是通过“赠与”这种方式获得的,那么如果未来你想对房产进行再交易,那么在进行再交易时,需要支付20%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