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0 日消息,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日前,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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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 2023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生产的部分进口 2024 款路虎发现、揽胜汽车,共计 3 辆。
二、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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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7 日生产的部分进口 2024 款路虎卫士汽车,共计 3 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制造工艺原因,机油滤清器壳体强度不足,可能出现裂纹,导致机油泄漏,如接触到高温部件,存在起火风险。
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机油滤清器壳体、机油滤清器及 O 型圈,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属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发布的《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汽车》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