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监管局曝光 3 起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例,处以 3 万元罚款

8 月 30 日消息,据北京市场监管局消息,今年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已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 3.57 万家次,查处电动自行车产品违法违规行为 157 起,查扣违法车辆 746 辆,罚没款 194 万余元。

北京市场监管局对部分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典型案例(2024 年第 14 批)予以曝光,整理如下:

案例一:北京密西鑫鑫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 年 7 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密西鑫鑫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为销售的 1 辆电动自行车更换蓄电池,更换的蓄电池型号与原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中所标电池型号不一致,同时该车后座处安装了一个绿色椅背,与原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中所示图形不符。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2024 年 8 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 300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京康盛驰骋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 年 6 月,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康盛驰骋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对销售的 1 辆电动自行车进行蓄电池改装,将原车配备的四块型号为 6-D2F-13 的铅酸蓄电池,更换为六块型号为 6-EVF-32.5 的铅酸蓄电池,电池总容量从 48 伏增加为 72 伏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2024 年 7 月,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 300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京鑫源昌顺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 年 3 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公安部门关于北京鑫源昌顺商贸有限公司的案件线索移送,经核查,该公司涉嫌为 1 辆电动自行车解除限速装置,解除限速后,经相关部门检测,车速限值 60.1km/h,不符合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2024 年 6 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 30000 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场监管局提示,改装高电压大容量蓄电池,容易引起线路发热,造成线路过载,甚至导致线路击穿短路,引起蓄电池自燃和爆燃;更换大功率电机,会增加行驶安全风险和蓄电池自燃的概率;解除限速后车辆超速行驶,极易导致操控性能和制动性能下降,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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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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