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8 日消息,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北京市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8 月 28(今)日正式对外发布。
《方案》提出,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此轮政策在上一阶段仅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报废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基础上,新增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农村地区老旧“煤改电”设备更新。
报废符合标准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由原来补贴 1 万元提高到 2 万元;报废符合标准的旧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由原来补贴 7000 元提高到 1.5 万元。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
今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在北京注册登记,且在本人名下 1 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北京新购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车均按 1.5 万元标准给予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置换后新购的新能源车不仅包含纯电动汽车,还包含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