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7 日消息,欧盟法院(CJEU)7 月 17 日裁定,驳回字节跳动对欧盟将其认定为“看门人”的决定提起的上诉。这对于寻求限制科技巨头权力的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来说是一次胜利。
根据欧盟《数字市场法案》(DMA),被认定为“看门人”的科技巨头必须允许其消息应用与竞争对手互通、让用户决定在设备上预装哪些应用,并且不得偏袒自己的服务。字节跳动曾辩称,这一认定可能会破坏 DMA 的目标,因为该法案旨在保护新兴竞争对手,而 TikTok 正是这样的新兴竞争者,尚未建立稳固的地位。
卢森堡总法院支持欧盟委员会的决定,驳回了字节跳动的上诉,认为该公司未能充分证明其观点。法院表示,欧盟委员会完全有理由认为字节跳动是“看门人”。法院指出,字节跳动符合 DMA 关于全球市值、欧盟用户数量以及用户数量达到门槛的年限等量化标准。此外,法院还强调了 TikTok 的快速崛起,使其与 Meta 和 Alphabet 旗下的竞争对手相匹敌。
法院表示,TikTok 在短短时间内迅速巩固并加强了其地位,甚至在面对 Reels 和 Shorts 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其欧盟用户数量已经达到 Facebook 和 Instagram 的一半。
欧盟委员会去年 9 月根据《数字市场法案》,首次指定六家企业 Alphabet、亚马逊、苹果、字节跳动、Meta、微软为“看门人”,涉及它们提供的 22 项核心平台服务。
注意到,《数字市场法案》规定了大型在线平台的义务,这些公司必须允许商业用户访问他们在平台上生成的数据,允许他们推广自己的产品,并与平台外的客户进行交易。
“看门人”企业指那些提供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核心平台服务”的大企业,其市值至少为 750 亿欧元或年营业额 75 亿欧元,还需在欧盟每月至少有 4500 万终端用户,每年有 1 万名商业用户。如果相关企业违反《数字市场法案》,将面临高达其前一财政年度全球年营业额最多 10% 的罚款以及高达 20% 的再犯罚款。
去年,字节跳动、苹果公司和 Meta 对其被欧盟指为“看门人”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