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30 日消息,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为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立法的指示精神,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
获悉,《征求意见稿》主要对创新活动阶段、创新活动场景、创新活动管理、申报确认制度、便利化措施、道路运输服务试点等进行了规定。
在自动驾驶汽车创新活动方面,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相关活动包括“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道路运输服务试点”四个阶段;同时明确各相关部门应开展自动驾驶汽车管理工作,确立创新活动申报确定制度及整体情况定期评估制度,畅通公众信息渠道;同时对驾驶人或(远程)安全员进行规定,明确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事故责任认定规则。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提出支持创新研发,促进产业链发展,推进完善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生态;支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北京本市自动驾驶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测试评价和认证能力;组织制定与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的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检验检测、自动驾驶地图等领域的地方标准;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数据流通利用,鼓励市场主体开发数据产品并提供应用和服务;提出为自动驾驶汽车领域新技术、新场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设立监管沙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