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3 日消息,6 月 20 日,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郭某云等人涉嫌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经警方查证,2023 年底至今,犯罪嫌疑人郭某云等人通过抖音平台直播间 PK,许诺虚假高额返利回报,诱骗粉丝、网民打赏、刷礼物的方式实施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据昆明市委、市政府主办的“昆明信息港”网站进一步披露,郭某云等 5 名“网红”都有多个抖音号,分别拥有几百、几千、上万甚至几十万粉丝。
从该网站获悉,2023 年底以来,五名“网红”通过商量和预谋,决定利用各自在网络上、在抖音平台上的影响力,通过平台直播间直播“PK”,在直播“PK”过程中许诺对打赏、刷礼物的网民给予多倍返利、高额回报,以此诱导粉丝和网民给主播打赏、刷礼物。
直播期间,五人作为主播,相互配合以编造谎言、对骂等形式,煽动网民打赏、刷礼物压制和战胜对方,最终以获得礼物多者为胜,通过互相“PK”,从中非法牟利。到现在共半年多时间,共有多人在抖音直播间观看直播并给作为主播的五人打赏、刷礼物,截至目前梳理出的涉案金额已达 11 万余元。但是直播结束后,五人以直播间禁言、虚拟身份拉黑、踢出直播间等各种理由拒绝给打赏、刷礼物者兑现事先承诺的返利,而是将所得钱财据为己有分配后挥霍一空。
警方表示,5 人行为已涉嫌诈骗,被采取刑事拘留等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