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小米法务部发布了一则消息,称近期收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微博平台用户“溪溪大人”侵权的一审判决。根据该判决,被告需合计赔偿小米公司人民币15万元,并需在其微博账号置顶位置连续道歉24小时。
小米法务部对此次判决表示了坚决的支持,并重申了公司的立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治是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方式。”对于任何形式的造谣、抹黑等侵权行为,小米公司都将持续采取法律手段坚决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小米也借此机会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公众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关注,并呼吁大家共同响应国家的号召,携手创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根据判决书的内容,被告在发布道歉声明时,其声明的内容和发布位置必须经过法院的审核。如果被告未按照判决要求履行道歉和赔偿义务,法院将根据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判决的主要内容,并由被告承担相关费用。
此外,判决书还明确指出,如果被告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次案件受理费共计13800元,由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800元(已交纳),而被告则需负担剩余的1万元费用,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