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是某公司刚入职的员工,有一天上班用公司的电脑跟自己的女朋友聊天,结果没聊一会就收到了主管发来的微信,警告他工作时间不要闲聊。小张大吃一惊,不知道为什么主管会发现自己在跟女朋友聊天这件事。跟身边的老员工沟通才知道,原来是自己的电脑被公司监控了。
虽然说在工作时间应当认真工作,但是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生活与工作不再像以前那么割裂,工作时间处理一些私事,休息时间处理一些工作,都已经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的混同,使得公司不能苛责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去处理私事,就如同员工不能拒绝在休息时间处理工作一样。
小张心生疑惑,认为即便电脑是属于公司的财物,但毕竟使用的人是自己,公司不应当监控此电脑,这样的行为属于侵犯自己的隐私权!
Q:公司监控小张的电脑属于侵犯隐私权行为吗?
A:属于。原因如下。
公司监控员工电脑就涉及到个人隐私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中关于个人隐私的规定:
·1032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1033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简讯、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非正当行为听取、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那么公司监控员工的电脑是否会侵犯员工的隐私权,则要分情况讨论:
若员工使用的是公司的电脑,且该电脑只能使用公司的工作系统或者操作平台,无法进行其他的操作,那么公司监控员工的电脑就不属于侵犯员工的隐私权。
若员工使用的是自己的电脑,或者使用的是公司的电脑,与普通的电脑没什么两样,出现了小张这种情况,那么公司监控员工的电脑就属于侵犯员工的隐私权。
针对上述问题目前尚未有具体司法解释以及指导案例,学界也是众说纷纭,仅代表小包拯的看法,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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